計量的概念是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逐步形成的。當生產的發展和商品的交換變成社會性活動時,客觀上就是需要測量單位的統一,并要求在一定準確度內對同一物體在不同地點,用不同的測量手段,達到其測量結果一致。為此,就要求以法定的形式建立統一的單位制,建立計量基準,標準,并以這種計量基準、標準檢定其他計量器具,保證量值準確可靠,從而形成了區別于測量的新概念——計量,也可以說,統一準確的測量就是計量。







計量離不開計量單位,如果沒有計量單位,計量也就無法進行。計量單位就是“根據約定定義和采用的標量,任何其他同類量可與其比較使兩個量之比用一個數表示”。計量單位也叫做測量單位。法定計量單位是指政府以法令的形式明確規定要在全國范圍內采用的計量單位。法定計量單位是強制性的,各行業、各組織都必須遵照執行,以確保單位的一致。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是以國際單位制(SI)為基礎并選用少數其他單位制的計量單位來組成的。


計量是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中的一項重要的技術基礎。世界各國也都把統一計量單位、保障本國量值準確可靠作為政權建設和發展經濟的重要措施。但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還不是計量立法的終目的,我國計量立法的終目的是為了促進國民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為社會i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計量保證;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免受不準確或不誠實測量所造成的危害;為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國家的權益不受。

